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物流大超市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676|回复: 0

不得不知的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核准:

[复制链接]
依依绕绕 发表于 2014-7-11 17:5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请条件:
1、暂时进出境货物包括: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
(5)上述(1)至(4)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6)货样(指用于展示、操作演示、供订货参考,以及被检测、测试的货物样品,但不包括

同一收发货人进出口超过合理数量的相同货物);
(7)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8)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及工具;
(9)盛装货物的容器;
(10)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11)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
(12)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
用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以下称ATA单证册)暂时进境的货物,限于我国加入的有关货物暂

准进口的国际公约中规定的货物。
2、暂时进出境货物可以免于交验许可证件,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及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3、暂时进出境货物除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折旧或者损耗外,应当按照原状复运出境、进境。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一)ATA单证册项下的暂时进出境货物
1、真实有效的ATA单证册正本(已由中国国际商会向海关总署提供总担保);
2、准确的货物清单;
3、其他相关商业单据或者证明。
(二)非ATA单证册项下的暂时进出境货物
1、《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附件1);
2、暂时进出境货物清单;
3、发票、合同或者协议以及其他相关单据;
4、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担保(在海关指定场所或者海关派专人监管

的场所举办展览会的,经主管地直属海关批准,可以就参展的展览品免于向海关提交担保)




总之:走国际物流,选百运物流!

此文章来自官网百运网: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世贸广场A座707楼
电话: 86-755-83666539
客服QQ1:4009268156 卢小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物流大超市 ( 桂ICP备09000506号 )

GMT+8, 2024-3-29 23:02 , Processed in 0.05297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