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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货故事汇(八)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4-3-21 08:07
标题: 发货故事汇(八)


      在去年的商品类投诉中,物流、网购、手机、汽车、餐饮都是2013年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尤其是物流成为增长最快的投诉热点。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数量位居第一,日用百货类、家用机械类投诉量其次。在服务类投诉中,居民服务类投诉数量位居第一,餐饮服务、修理服务投诉量紧跟其后。
       去年8月,消费者顾先生委托某物流公司从王店托运罗马柱和集成墙面共20件至江苏泰州。几天之后顾先生被客户告知托运货物打开时已出现断裂、变形等不同程度的损坏,顾先生纳闷货物是他本人看着物流人员打包送上车,托运前货物完好无损,问题肯定是托运不当受损。顾先生认为责任在物流公司,要求其赔偿货物损失,但物流公司虽承担损失责任,但对赔偿金额表示无法接受。
       双方多次协调但始终未果,顾先生来到王店工商所的“老姚调解室”寻求帮助。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与物流公司取得联系,找到了物流公司江苏专线负责人。根据顾先生提供的货运单和销售清单,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调解,物流公司江苏专线负责人同意,最后赔偿顾先生3500元。
      “托运物件务必要保管好托运单,同时确保物品在托运前完好性,以免在寻求维权之时无凭无据致维权失败。”秀洲工商分局消保科科长何涤修提醒广大市民。
       据了解,去年的消费者举报申诉呈现了两大特点,咨询、举报、投诉比2012年同期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尤其投诉减少幅度较大。商品房类、汽车类等大额消费侵权纠纷调解却呈明显上升趋势。“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去年10月实施的汽车‘三包’相配合,消费者购买汽车6个月内发现瑕疵,如果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此举为消费者在汽车消费中保驾护航。”何涤修说,“新‘消法’明确举证倒置,一旦发生问题,首先要经营者或者企业提供无过错的证明,对生产企业、经销商责任加强了,给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此外,随着汽车“三包”和新“消法”两部法律法规的实施以及宣传的深入,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将会越来越强。在今后汽车消费维权中,也难免会遇到细节问题,各方都要做好充分准备,迎接新“消法”带来的市场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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