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大超市
标题:
运输发票抵扣税率相关问题-物流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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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勇不在等你
时间:
2013-1-16 20:46
标题:
运输发票抵扣税率相关问题-物流超市
在没有实行物流减税之前:
7%。
根据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必须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必须自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具体请查询:登陆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政务公开->办税公开->办税程序->申报征收->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物流超市案例:
运费的税率7%,设应付运费100元。前提条件,一般纳税人
分录,借: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93
应交税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100*7%
贷:应付账款---**公司 100
运输发票抵扣税率-最新公路运输业 从事货物运输的票纳税人在代发票时,缴纳营业税3%,城建税0.21%(3%*7%),教育费附加0.09%(3%*3%),个人所得税3.3%(现在已经改为2.5%)合计6.6%(现在改为5.8%)。这是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票纳税人缴纳税款的综合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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