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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快递企业需参加业务经营许可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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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刘蝶 发表于 2013-3-28 10:57: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山东物流网http://shandong.chinawutong.com/ 消息,为做好2013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国家邮政局于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13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在201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经邮政管理部门核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依法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均应参加2013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各相关企业应按照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对自身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进行认真自查,并根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如实填报所属直营分支机构和加盟企业信息。

  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应登陆国家邮政局网站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年度报告相关报表并提交,同时,通过当面或邮寄方式向发证机关提交年度报告纸质材料。对于年度报告符合规定的企业,邮政管理部门通知其现场办理年度报告手续。

  山东物流公司http://shandong.chinawutong.com/《通知》强调,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按照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结合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许可审批和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市(地)邮政管理局业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组织,严格审核,依法做好年度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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