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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两次酒驾两次被查 驾照丢了还被拘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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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不在等你 发表于 2019-12-13 09:31: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渝北区龙兴镇居民张某沮丧极了,他因第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渝北警方送进拘留所“蹲号子”。

11月28日22时30分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渝北区普福大道设卡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一辆小轿车走走停停,民警生疑,立即上前检查。当开车的年轻人打开车门时,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民警怀疑其酒驾,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测试结果为56mg/100ml。

当民警把该司机带至警车上进行身份核对时发现,此司机叫张某,25岁,在5年前的2014年11月28日,他过20岁生日的那天,因酒后驾车被查处,受到记12分和禁驾半年的处罚。2015年6月,张某考核科目一合格后,重新拿到了驾驶证。

5年来,每次聚会吃饭喝酒,他都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没料到,5年后的25岁生日,他竟然“好了伤疤忘了疼”,再次“破戒”,酒后驾驶机动车,结果再次被查处。

据张某交待,当天过25岁生日,他特别高兴,晚上就邀请了几个朋友到龙兴镇上去吃火锅庆祝。吃喝过程中,他开始拒绝喝酒,可经不住朋友劝导,便兴奋地陪同朋友喝了两瓶啤酒。吃完火锅后,大家还去茶楼喝茶聊天,直到22时,他觉得自己很清醒了,这才与大家散伙回家。

他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自己年轻体健,解酒功能强大,经过休息喝茶,头脑清醒,应该没有酒劲了。于是,决定开车回家。他慢悠悠地驾车赶回家时,刚驶入普福大道,便看到交巡警在设卡检查酒驾,一下子就慌了神。民警上来检查,他的酒驾行为一下子就暴露了。 生日过得开心快乐,可酒驾被查很悲哀。

民警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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