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使用集装箱发运货物,铁路规定每个集装箱限重20吨,而我公司产品装载后每个集装箱为25.6吨.超出规定将面临罚款的可能,但是公司没有打算减少装货数量.
现在铁路上发运上有没有可以解决上述超重发运问题的方案?
例如,我的一个想法是使用加重集装箱和专用平板列车,但是考虑到车站实际情况,在发运的时候找到加重集装箱和平板列车的机会较小,而我公司发运量又很大,还是特别棘手.
有没有其他的解决方案?
铁路集装箱货运超重:
(1)发货人比寻在托运货物的一个月以前(需换装的需在两个月前)向发站提出每件货物的容器或包装种类、重量、尺寸等有关资料。对于超限货物还应提出(超长、超重货物在必要时提出)装车示意图。
(2)各发站应将上述资料报主管铁路局,铁路局审核后报铁道部,以便同有关铁路进行协商。
(3) 发站必须在接到主管铁路局的通知后才能承运装车。
(4)运送没有图册部位的长方形和圆柱形对称货物,商定时可以不附装车示意图。
(5)发运超限货物,发货人在转载时应在货物纵向两侧作下列字样标记,或附带红边的表示牌:注意! |